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公国土资告字[2024]29号
经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1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年、万元(人民币)
序号 | 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利用分类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 | 保证金 | 预付款 | 加价 幅度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4-98 | 河口区海盛路以东、盛河路以南 | 105590.4 | 物流仓储用地 | 物流仓储用地 | 50 | ≥1.0 | ≥40% | ≤15% | ≤24米 | 2228 | 446 | 1782 | 34 | |
2024-99 | 河口区永兴路以北、华兴路以东 | 68381.59 | 环卫用地 | 环卫用地 | 50 | ≥0.7 | ≥40% | ≤15% | ≤40米 | 1040 | 208 | 832 | 16 | |
2024-100 | 河口区孤岛镇省道315以南、共青团路以西 | 1829.8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 | 0.07 | 6.75% | - | - | 262 | 53 | 209 | 4 | 不含地上资产75.4622万元 |
2024-101 | 河口区孤岛镇省道315以南、共青团路以西 | 2414.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 | 0.33 | 25.5% | - | - | 438 | 88 | 350 | 7 | 不含地上资产340.5381万元 |
2024-102 | 钟山路以东、北二路以南 | 35718.24 | 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用地 | 70 | 1.0-1.2 | ≤30% | ≥30% | / | 16080 | 3216 | / | 150 | |
2024-103 | 钟山路以西、北二路以南 | 7465.3 | 商业用地 | 商业用地 | 40 | 1.2-1.6 | ≤40% | ≥10% | / | 1680 | 336 | / | 15 | |
2024-104 | 天目山路以西、栖霞路以北 | 23089.04 | 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用地 | 70 | 1.0-1.1 | ≤30% | ≥30% | / | 10390 | 2078 | / | 100 | |
2024-105 | 西二路以西、章丘路以北 | 30232.2 | 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用地 | 70 | 1.0-1.2 | ≤30% | ≥30% | / | 9980 | 1996 | / | 100 | |
2024-106 | 沂山路以西、东升北路以南 | 8855.68 | 商业用地 | 商业用地 | 40 | 1.2-1.3 | ≤40% | ≥15% | / | 2130 | 426 | / | 20 | |
2024-107 | 大渡河路以南、福州路以西 | 36582.55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50 | ≥1.0 | ≥45% | / | ≤30米 | 1255 | 251 | 1004 | 15 | 起始价不含地上资产处置款 10989900元 |
2024-108 | 大渡河路以南、湖州路以西 | 156099.75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50 | ≥1.0 | ≥45% | / | ≤30米 | 4310 | 862 | 3448 | 45 | 起始价不含地上资产处置款 10305100元 |
2024-109 | 淮河路以南、泉州路以西 | 67450.36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50 | ≥1.0 | ≥45% | / | ≤30米 | 1865 | 373 | 1492 | 20 | |
2024-110 | 南一路以南、东七路以西 | 61994.30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50 | ≥0.9 | ≥40% | / | ≤30米 | 1725 | 345 | 1380 | 20 | 起始价不含地上资产处置款 17567730元 |
2024-111 | 郝纯路以西、南二路以北 | 10312.66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50 | ≥0.6 | ≥40% | ≤15% | ≤30m | 265 | 53 | 212 | 3 | 投资强度不小于280万元/亩 |
2024-112 | 郝纯路以西、南二路以北 | 18047.42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50 | ≥0.6 | ≥40% | ≤15% | ≤30m | 460 | 92 | 368 | 5 | 投资强度不小于280万元/亩 |
2024-113 | 四干渠以南、辛河路以东 | 3999.8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 40 | 0.1-0.5 | ≤50% | - | ≤15m | 810 | 162 | 648 | 8 |
注:1、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其他条件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根据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资产处置的函》,2024-100号地块的竞得人需要到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办理75.4622万元地上资产购买交付事宜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
3、根据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资产处置的函》,2024-101号地块的竞得人需要到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办理340.5381万元地上资产购买交付事宜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
4、2024-102号地块涉及的该地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和20平方米的标准,可在2024-103号地块内统筹配套建设;物业服务、体育健身等配套设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配建。
2024-104号地块涉及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和20平方米的标准在周边地块统筹配套建设;物业服务、体育健身等配套设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配建。
2024-105号地块涉及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和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物业服务、体育健身等其他功能配套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建。
5、2024-104号地块西侧和北侧的规划支路由东营区人民政府负责出资建设;
6、2024-102号地块内地下若有市政管线,由东营区人民政府负责无偿迁建;2024-103号地块内地下若有市政管线,由东营区人民政府负责迁建,并列入市级土地收储成本;2024-104号、2024-105号、2024-106号地块内地下若有市政管线,由东营区人民政府负责无偿迁建。
7、2024-107号、2024-108号、2024-109号、2024-110号地块实行“标准地”供应,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7日内须签订“标准地”建设承诺书,并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后,方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手续。具体标准要求:2024-107至2024-110号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均为≥350万元/亩,亩均税收分别为≥14万元/亩、≥12万元/亩、≥14万元/亩、≥12万元/亩。
8、2024-107号、2024-108号、2024-110号地块的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2个工作日内持出让须知、出让公告、东营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处置地上资产的复函复印件,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分别缴纳10989900元、10305100元 、17567730元地上建筑物处置款,并持出具的相应票据等相关资料签订成交确认书。
9、2024-111号、2024-112号地块实行“标准地”供应与管理。指标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亩均年税收不低于21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参照《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考核标准》、环境标准涉及总量控制的指标必须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并按照原东营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制表审核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东环发[2017]22号)的相关要求明确替代源和替代量后方可建设。竞得人须于网上挂牌成交且公示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与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根据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参加2024-102号、2024-103号、2024-104号、2024-105号地块竞买的,均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严禁参加竞买: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9:00至2024年12月23日11:00(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 2024年12月23日11:00。
六、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截止时间为:
2024-98地块: 2024年12月25日9:00 ;
2024-99地块: 2024年12月25日9:10 ;
2024-100地块:2024年12月25日9:20 ;
2024-101地块:2024年12月25日9:30 ;
2024-102地块:2024年12月25日9:40 ;
2024-103地块:2024年12月25日9:50 ;
2024-104地块:2024年12月25日10:00;
2024-105地块:2024年12月25日10:10;
2024-106地块:2024年12月25日10:20;
2024-107地块:2024年12月25日10:30;
2024-108地块:2024年12月25日10:40;
2024-109地块:2024年12月25日10:50;
2024-110地块:2024年12月25日11:00;
2024-111地块:2024年12月25日11:10;
2024-112地块:2024年12月25日11:20;
2024-113地块:2024年12月25日11:3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网上交易有关要求等其他相关情况详见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2、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0号
联系人:孙女士、韩先生、巴先生
联系电话:8388072、8388076
4、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由于不可抗力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网上交易时间的变更、交易数据被侵入删改等,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5、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8.58.213.109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