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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东营市·广饶县][公开招标]广饶县大王镇田门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项目(EPC+O模式)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2022-03-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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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饶县大王镇田门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项目(EPC+O模式)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DGP370523202202000015#              

本招标项目 广饶县大王镇田门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项目(EPC+O模式) 已由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广审批项字【202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7号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孙武路银座佳驿309室 

工程名称:广饶县大王镇田门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项目(EPC+O模式)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1)田门污水处理厂:地质勘察、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审查同意)等;2)污水厂配套管廊(网)雨污分流实施方案及相关设计

2.建安及设备部分: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及配套和共用设施部分;电气、自控、工艺、化验、安全、消防、监控、厂区综合楼、值班室、综合设备备用房、道路、绿化、照明等附属配套工程及其他为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的配套工作和设施及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自项目建成进水防渗、设备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运行。

3.运营部分: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运营管理。其余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基建建设手续办理、人员培训、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工程保险、联合试运转、工艺调试、各类评审、检测报告、项目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运行费用及为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的其他部分。

中标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1年)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基本建设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出水水质、运营成本等全面负责。

工程规模:项目拟建设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1m³及配套设施。

计划投资: 本工程建设投资约为13000万元。

计划工期:2023年6月30日前完工并达到运营条件。

运营期:自项目通水调试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其他

工程地点:织女河东侧,恒丰北路北侧

渣土类型及数量: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约5000立方米

二、项目招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工程总承包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或排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5、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设计1名公用设备工程师(设计负责人施工1名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6、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13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7.1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7.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以施工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7.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三、投标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3100时00分至202232924时00分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网上登记凭证的打印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3100时00分202232924时00分

    2、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栏目;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331900分(北京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331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98室(广饶县花苑路317号,县游泳馆东侧)。

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 )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原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饶县)等媒介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46-6440135

2、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黄女士

联系电话: 0546-6680788

3、监督单位:广饶县大王镇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饶县大王镇建设规划局、大王镇督查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6880890      

4、技术指导电话:0546-8388055、13789838975(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门先生、巴先生)

九、异议受理部门

1、招标人: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54623632

2、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孙武路银座佳驿309室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546-6680788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