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
社会观察员的公告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透明化、规范化,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现面向全市范围选聘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人员,以及关心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领导。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无不良社会记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
(三)愿意履行社会观察员职责,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敢于发表意见。
(四)熟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有参加社会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适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的需要,年龄原则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五)非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在库专家。
三、报名时间和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应聘人应在2021年5月15日前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至市交易中心邮箱(dysggzy@163.com)。
(二)报名资料
1.《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观察员申请(推荐)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证件彩照(电子版);
4.个人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
5.个人相关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6.个人主要工作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三)资格审核。市交易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从符合条件对象中确定15名社会观察员。
(四)颁发证书。经培训考核通过后,确定市本级第一批社会观察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由市交易中心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四、社会观察员工作职责
(一)对市交易中心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接受市交易中心邀请,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事件或相关投诉事项的查处。
(四)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进行考评。
(五)反映、传递社会公众对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质疑、投诉、检举。
(六)积极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活动。
(七)积极参加市交易中心组织的研讨会议、调研活动、学习培训等。
(八)保守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掌握的工作秘密。
(九)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不得违反规定收受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礼品礼金等财物或其他好处。
(十)不得以社会观察员名义参与有损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形象的活动。
联系人:王国祥 0546-8388196
附件: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观察员申请(推荐)表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