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我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财
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鲁财采[2020] 30号的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东营市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年度内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财政局另行公布。
东营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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