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 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扫除无 效制度约束,释放市场经济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区政府组织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发布实施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东营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东区政发〔2016〕
19 号)等 11 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东营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东区政办发〔2018〕41 号)1 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 11 件)
2.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 1 件)
东营区人民政府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