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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抽取规则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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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抽取规则的通知

1.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专家抽取前半日通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评委需求表》和甲方代表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中心备案,中心提出初步意见并做好相关抽取专家准备工作。

2. 省内专家库外地市抽取的,提前24小时抽取专家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 相关人员必须对专家抽取相关情况严格保密。专家抽取时应指定地点统一存放保管通讯工具,专家抽取结束后方可归还。

4. 项目单位依法要求派代表参加评审小组的,应事先出具评标专家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说明代表的身份,评标当日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分管主任批准。

5. 凡是在本交易中心进场的所有项目,专家名单解密和名单打印必须在解密室完成。如有代理中介公司私自打印,造成项目泄密影响项目客观公正的,通知相关监督部门并将进场项目废止。

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评委需求表(工程类)

附件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评委需求表(货物类)

附件3:评标专家委托书

附件4:专家抽取委托书

附件